中央批准,70后市委书记被开除党籍
信息发布者:阳恩水 2019-12-18 20:03:28 转载
落马一年后,辽宁抚顺原市委书记高宏彬,于今日被“双开”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长安街知事注意到,他出生于1971年,曾是辽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,被指为树立个人权威,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。
高宏彬,1971年10月生,本科、研究生均毕业于东北大学,工学博士。
36岁,他获任团辽宁省委副书记,成为副厅级干部。3年后就被提拔为正厅级干部,并出任辽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。
援建结束后,2012年初,高宏彬出任本溪市长,并于3年后接任市委书记一职,成为当时辽宁全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。
2016年6月,他改任抚顺市委书记,2年后赴省委统战部工作。然而,仅3个月后,即2018年12月初,其即被宣布落马。
辽宁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——
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,表里不一,搞两面派、做两面人,为树立个人权威,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,对抗组织审查;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大额礼金,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;
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
干预插手有关返还土地出让金事项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。
官方认为,他在党的十八大后,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影响极坏,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值得注意的是,高宏彬是辽宁省委委员,故而其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、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,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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